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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工资。n + 1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除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以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缴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其他补贴),在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
如上所述,n +1是在单位支付正常补偿后,额外支付代通知金。该补偿金按劳动者每月的实际收入支付,但不超过12个月。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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