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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公众号“如皋人民法院”在4月10日发布的文章,2022年9月,江苏南通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职员李某,因在上班时间浏览某明星花边新闻,被公司人事部巡查人员拍照存证,最终在9月5日被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雇。
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李某于2022年12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T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T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如皋法院起诉,请求判决T公司不需向李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T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犯两次及以上轻微过失者构成一般过失;屡犯两次及以上一般过失者构成重大过失;构成重大过失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法院判定,李某2022年9月2日工作时间浏览娱乐新闻属于“在工作时间内处理非工作事务者”的轻微行为过失。依据上述奖惩制度,T公司并未获得劳动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皋法院依法判决T公司给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判决后,T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顺便法院强调,此次判决绝不是鼓励大家摸鱼23333
对于这起案件,相关新闻的微博评论区中已经有不少网友表示,巧了,正好在摸鱼的时候刷到了这条新闻。
另一些网友则表示该公司太严格了,哪有人真的会从头干到尾,整整8小时都在工作啊。
各位上班的时候都喜欢摸鱼吗?你们觉得一般什么样的行为才能被叫做摸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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